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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公布 共安排93件立法项目
发布日期: 2022-04-22 14:27:58 来源: 看苏州客户端

4月21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亚主持召开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主任会议。会议讨论通过了《苏州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苏州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立法计划》。

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中,共安排93件立法项目,其中制定69件,修改23件,废止1件。在深化更高标准创新方面,安排了科技创新促进、智能网联汽车管理等14件立法项目;在推动更高水开放方面,安排了数据、人才工作等7件立法项目;在塑造更高质量人文方面,安排了终身学促进、红色资源保护利用等15件立法项目;在打造更高效益生态方面,安排了城市绿化、农业种质资源保护等19件立法项目;在培育更高品质宜居方面,安排了养老服务、城市更新等22件立法项目;在激发更高层次善治方面,安排了安建设、安全生产等16件立法项目。

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立法计划共安排项目32件。其中,正式项目7件,包括制定《苏州市安建设条例》《苏州市数据条例》《苏州市终身学促进条例》《苏州市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条例》《苏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修改《苏州市城市绿化条例》《苏州市养犬管理条例》;预备项目6件,包括制定数字经济、知识产权、慈善、安全生产、法治乡村建设方面的法规5件,修改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方面的法规1件;调研项目11件,包括制定城市更新、水路交通运输、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智能制造、养老服务、全民阅读、科学技术普及方面的法规7件,制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或者修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方面的法规1件,修改消防、长江防洪工程管理方面的法规2件,修改或废止有线电视管理方面的法规1件;专项清理项目8件,涉及长江流域保护、行政处罚法、动物防疫法等方面内容。

其中,制定《苏州市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条例》,将结合大运河文化带苏州段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苏州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苏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的制定,将有助于以制度创新推动科技创新,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提升创新资源策源集聚竞争力,促进国家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会议讨论通过了新修订的《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和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名单(草案)。会议还听取了关于《苏州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关于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专题询问议题方案有关情况的汇报。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美健、吴晓东、温祥华、黄靖,秘书长黄戟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杨知评、周旭东、陈嵘列席会议。(苏报融媒记者 朱雪芬 文/图)

关键词: 人大常委会 人大立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