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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河南省新认定省级示范家庭农场评定结果公示 商丘市有25家入选
发布日期: 2022-09-09 15:26:28 来源: 商丘网

昨日,记者获悉,根据《河南省示范家庭农场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经家庭农场自愿申报、县(市、区)审核、市级复核、省级评审认定,2022年河南省新认定省级示范家庭农场评定结果公示,其中我市有25家入选。

据了解,我市入选的家庭农场包括:永城市鸿茂种植专业合作社、永城市三根珍蕊种植专业合作社、永城市张雷种植专业合作社、夏邑县高翔种植专业合作社、夏邑县松顺种植专业合作社、夏邑县好兄弟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夏邑县建发种植专业合作社、虞城县彭楼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虞城县五色谷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虞城县志培种植专业合作社、梁园区玉伟山药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商丘市志诚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睢阳区传军农作物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睢阳区新起点农作物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柘城县宏鑫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柘城县景琰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柘城县德昭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宁陵县三商葫芦种植专业合作社、睢县睢州冬枣种植专业合作社、民权县双塔众盈种植专业合作社、商丘市中润绿色果蔬专业合作社、永城市徐氏种植专业合作社、夏邑县彦兵粮食专业合作社、睢阳区亿农农作物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睢县广阔种植专业合作社。

家庭农场是指以农户家庭为基本经营单位、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利用家庭承包土地或流转土地,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原则上从省辖市、直管县级示范家庭农场中产生,工商注册登记时间不少于1年,从事专业生产2年以上,同时具备主体明确、规模适度、管理规范、生产标准、效益明显等条件。

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实行动态管理,被认定的省级示范家庭农场每两年接受一次检查。省级示范家庭农场,优先获得国家、省家庭农场发展的项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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