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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城市留下记忆!广州市对地名保护名录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发布日期: 2022-07-27 10:14:17 来源: 新快报

日,广州市民政局在广州民政公众网征求社会公众对《广州市地名保护名录(第一批)》的意见,以进一步加强地名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让城市留下记忆,让人们记住乡愁。

地名是地方历史文化遗产和文脉保护传承的重要组成部。据悉,列入本名录(第一批)的地名共有556个,其中不少是人们耳熟能详、具有广州特色和代表的老地名、历史地名(历史上使用过,后因行政区划变更、自然地理实体消失或者城市建设等原因消失的地名),如东山区、白云山、西汉南越王墓纪念馆、十三行、黄埔村、农讲所、黄花岗、高第街、天字码头、广府学宫等。每个词条的内容包括其标准名称、汉语拼音及其来历、含义、历史沿革等,注重体现其文化属、时代特征和地域特色。

依法编制地名保护名录,切实加强地名文化保护传承

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行政法规《地名管理条例》关于地名文化保护的专章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地名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体现中华历史文脉的地名进行普查,做好收集、记录、统计等工作,制定保护名录。列入保护名录的地名确需更名的,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预先制定保护措施。

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广州市地方法规《广州市地名管理规定》要求,市、区民政部门应当分级分类编制同级行政区域内的地名保护名录并向社会公布,结合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其他相关工作,对地名依法实施保护利用。对列入地名保护名录的地名,应当采取严格限制更名,运用挂牌、立碑等形式宣传相关历史文化,周边地理实体命名、更名时合理派生使用,已经销名或者消失不用的在地理实体原址重建或者迁移时视情恢复使用等措施加以保护利用。

名录采词重在体现历史文化价值和纪念意义

为了规范名录的采词条件,《广州市地名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地名可以列入地名保护名录:一是反映广州历史文化和民俗传统,具有特定时代特征和地域特色;二是与重要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历史事件或者著名历史人物、民间传说等相关,具有纪念意义;三是其他具有历史文化价值和纪念意义的地名。”通过一个个具体的地名及其来历、含义、历史沿革、与之相关的历史事件、著名人物等,把这些见证和记录了广州政治、文化、地理等历史演变和当地群众生产生活、喜怒哀乐的“活化石”保护起来、传承下去,成为与这座城市血脉相连、彰显精神的永固部分。

征求意见旨在集思广益,进一步提升名录编制工作水

为了高质量做好《广州市地名保护名录》编制工作,广州市民政局委托广州大学负责名录编纂的具体工作。广州大学成立了项目组,以广州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资料为基础,广泛收集《广东省志•地名志》《广州城坊志》等相关资料,认真梳理、深入挖掘地名的含义、来历、沿革等情况,力争每个地名都能较好地体现其历史文化内涵和纪念意义。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地名文化保护工作公众参与度,集思广益,推动形成保护和传承地名文化的合力。

采写:新快报记者麦婉诗 通讯员李国全 邹雨潼

关键词: 名录编制工作水平 广州市地名保护名录 广州城坊志 行政区划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