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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共有产权住房出租问题或将得到解答
发布日期: 2021-07-19 17:13:17 来源: 中国商报

北京的共有产权住房能出租吗,如果可以该怎么租,租金怎么定?一直以来备受关注的北京共有产权住房出租问题或将得到解答。

7月16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关于规范共有产权住房出租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首次就共有产权住房交付后的出租管理规定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对共有产权房的出租流程和租金收益分配等问题进行了细化。

中国商报记者了解到,《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于2017年9月出台,其中已提到共有产权住房出租的相关问题,如“已购共有产权住房用于出租的,购房人和代持机构按照所占房屋产权份额获得租金收益的相应部分”“购房人应在市级代持机构建立的网络服务平台发布房屋租赁信息,优先面向保障性住房备案家庭或符合共有产权住房购房条件的家庭出租。”但并未对具体出租细则进行详细规定。直到将近四年后的现在,这一政策“补丁”将有望补齐。

什么情况下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可以出租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租赁在哪里办理,租金标准怎么定,购房人的租金收入需要和代持机构分成吗,如何确保共有产权住房租赁活动合法合规进行......这些事关共有产权住房出租的细节问题,征求意见稿都一一进行了规定。

根据征求意见稿,因家庭成员就业、子女就学等原因确需出租住房的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应统一通过市级代持机构建立的网络服务平台,填报出租意向,签订住房出租使用协议,约定住房拟出租价格、期限、出租方式、租金收益分配等,并说明出租原因。住房租赁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目前市级网络平台已基本搭建完成,正在进行数据对接和内部测试等工作,计划在政策实施时同步上线。

那么,共有产权住房租金收益该如何分配?征求意见稿明确,共有产权住房代持机构会同同级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根据区域市场租金水平,按照就低原则,综合确定各套型政府产权份额比例的租金定额收益。租金定额收益经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市财政部门审核后实施,并在服务平台中公布。

同时,租金定额收益实施动态调整,新(续)签订住房租赁合同的,代持机构按照新标准收取租金收益。租赁合同期内,每三年代持机构可调整一次租金定额收益。

如果未经代持机构同意,购房家庭不得擅自出租住房,商业网站、房产中介等不得提供相关服务。购房人违反规定且拒不改正的,代持机构可暂停办理该套住房的回购和上市手续。

北京市住建委表示,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已供应共有产权住房项目77个、可提供房源约7.9万套,部分项目已陆续入住。在实际工作中,有群众反映由于子女上学、就近上班等原因,部分已入住项目购房人存在住房出租实际需要,希望明确细化共有产权住房出租流程和收益缴纳路径。本次公开征求意见,就是为进一步规范共有产权住房出租行为。

贝壳研究院首席市场分析师许小乐对中国商报记者表示,征求意见稿拟对共有产权房的出租条件、流程及要求进行规范,建立服务平台并形成“闭环管理”,并允许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在充分发挥共有产权房保障功能的同时,有利于优化对其的出租管理;其次,最大限度保障了共有产权房业主的租金收益,政府代持机构根据市场化租金水平,按照“就低原则”确定租金定额收益,业主则可以获得更多的租金收入;第三,能够增加租赁房源扩大住房保障的群体范围,对于业主租金低于标准的,政府代持机构归集为其他保障性住房,为其他无房困难群体提供住房。此外,征求意见稿还明确了相应的监管措施,用以防范各类投机行为,有利于确保共有产权房能够规范出租,落实其住房保障功能。

许小乐还表示,发展共有产权住房与保障性租赁住房是解决大城市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的重要举措,上述规定如若正式出台,共有产权房便形成了从土地出让、开发建设以及房屋购买、出租及转让的全周期管理体系,有利于充分发挥共有产权房的住房保障功能。

关键词: 北京 住房 出租 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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