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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期间交通运输部门对驾校的管理似乎也陷入了“真空”期
发布日期: 2021-07-20 10:06:00 来源: 大河报

在新郑市龙湖镇地界内,公开经营的驾校数量不少于30家,但其中取得行政许可的正规驾校只有8家,黑驾校的数量远超正规驾校。

记者实地走访发现,这些黑驾校的场地面积、教学设施等相关硬件,都远远达不到国标的要求,其开办场地更是五花八门,诸如村委会大院、河边滩地、公园内、机关后院等,几乎是随便找一块地,上几辆车就开门营业了。

而略显尴尬的是,目前,驾校的开办正从“许可制”变为“备案制”,在这个过渡期间,交通运输部门的执法似乎也陷入了“真空”期。

投诉:被多所黑驾校包围,正规驾校陷入经营困境

“我们收费最低一个人也得2500块钱,他们敢低到1600块钱,你说谁还会来我们这里报名?”

贾先生(化名)在新郑市龙湖镇经营一所驾校,具备《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场地和教学设施也符合国标要求。最近两三年,在他的驾校周围陆续冒出来许多“黑驾校”,让自己的这所正规驾校几乎没了生源。

“我这15亩场地,租金得30万元,20台车,一辆车七八万,总共下来得150万,还有其他的模拟器、电化教学设备,以及场地硬化、人员工资等,投资下来不低于200万,我们核算了一下,一个学员最低收费也得2500元左右。但是黑驾校不一样,他们随便找一块地,找几台车,其他啥都没有,就开门营业了。投入少得多,收费当然也比我们低得多。”

贾先生说,据他了解,目前在龙湖镇区域内,经运管部门许可的正规驾校不超过10家,但实际上当地至少有30家驾校,黑驾校的数量远远超过正规驾校。因为龙湖镇内有多所大学,学生们的分辨力不高,往往选择更便宜的黑驾校报名。

“一方面是黑驾校的条件不行,学员们要过关,得花更多的时间精力;另一方面,黑驾校虽然看着收费低,但缺少监管,会变着名目再收费,学员最后不免还要吃亏。”

探访:一两亩地,三四台车就经营,黑驾校条件简陋、安全堪忧

7月15日,在贾先生的指引下,记者在龙湖镇一共探访了8所驾校,经事后查证,这些驾校均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些驾校仅有一两亩地,三四辆车,就敢开门经营,其选址也是五花八门,有的在公园内,有的在村委会大院,还有的开在行政机关的后院内。

一所名叫“鹏翔驾校”的驾校,开办在龙湖镇魏庄村委会的大院内。该驾校场地不足国标要求的十分之一,训练场地的标线已经模糊不清。现场只有三辆教练车,还是不同的车型。大院内停放有不少社会车辆,和训练场地之间也没有隔离,学员练车存在安全隐患。

在祥和路与滨河路交叉口附近,新郑龙湖湿地公园内,开办有一所“嘉烨驾校”,该驾校也没有手续,藏身在一个废品收购站后面。

在双湖大道与文昌路交叉口往东二百米路南,新郑市龙湖镇国土资源所后院内,开办有一个“双湖驾校”。记者现场探访发现,该驾校的场地与设施都不达标,也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但现场练车的学员众多。

龙湖镇侯庄村村委会向东约100米,有一所“腾飞驾校”,其场地面积不足两亩,只有两三台教练车,现场亦有不少学员练习。

在紫荆山南路与祥安路交叉口东北角,开办有一所“永鑫驾校”,其场地面积和教学设施明显不够标准,经查证,该驾校也未取得运管部门许可。

在紫荆山南路与阳光大道交叉口向南,翰林华府小区南侧,有一所“启铭驾校”更为简陋,其是在小区围墙外的一块荒地上进行了简单的几处硬化,提供三四辆车后即开始经营,甚至连一所简易房都没有。

在双湖大道路南,龙湖河畔生态园北侧的“双湖大道停车场”内,开办了一家“德诚驾校”,记者事后查证,新郑市运管部门虽然为德诚驾校批有许可资质,但是其经营地址并不是这里。经向运管人员核实,无论是挂靠手续,还是开办分校,都是被严格禁止的。而在郑新快速路与华南城大道交叉口,华南城西站地铁口南侧,一所“富达驾校”情况也是如此,主管部门虽为“富达驾校”批有许可资质,但是其经营地址却在别处。

尴尬:“审批制”改“备案制”,对黑驾校执法遭遇“真空期”?

7月16日,记者到新郑市行政服务中心,经该中心工作人员查询,在龙湖镇辖区内,取得运管部门资质许可的正规驾校只有8所,记者前一日探访的驾校均不在其中。也即是说,记者探访的8所驾校,均为黑驾校,而记者探访的区域,只是龙湖镇107国道以东的部分区域。如果依照贾先生在业内的了解,龙湖镇有驾校30所以上,那么至少20所都是黑驾校。

这些黑驾校的存在,显然已经严重扰乱了驾培市场。记者随后去到新郑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将采访情况进行反映。该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则表示,目前该局已经变更为新郑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执法权也被收回,对于黑驾校的查处,需要去交通局的执法大队反映。

记者随后联系了该执法大队,一名工作人员在了解记者来意后表示,目前,《道路交通安全法》刚刚修订,取消了对开办驾校的行政许可,现阶段对黑驾校进行查处,比较“尴尬”。

记者查询了解到,今年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作出修改,将第二十条第一款修改为:“机动车的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实行备案管理,并对驾驶培训活动加强监督。”

该执法人员表示,目前执法部门正处在一个从“审批制”向“备案制”的过渡期,“我们如果去查人家无证,人家(黑驾校)会说现在已经不需要许可证了;我们说人家没备案,但现在备案的实施细则还没出来,还无法备案。所以现在是一个执法的‘真空期’,驾校备案的细则出台后,我们执法才有依据”。

办驾校的最低条件

根据国标GB/T30341《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的相关标准,开办一所驾校对场地面积和教练车辆都有相应的要求。标准最低的三级驾校,也要求至少1万平方米(15亩)的教练场地,不少于20辆训练用车,不少于5台机动车驾驶模拟器等。

关键词: 执法 交通 驾校 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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