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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财险宁波分公司违法被罚 财务数据不真实
发布日期: 2022-01-10 16:30:11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10日讯 中国银保监会网站近日公布的宁波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甬银保监罚决字〔2021〕84号)显示,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财务数据不真实。宁波银保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对其罚款人民币25万元。

宁波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甬银保监罚决字〔2021〕85号)显示,谢武海对所在机构财务数据不真实问题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宁波银保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对谢武海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

资料显示,2019年12月26日,宁波银保监局发布关于谢武海任职资格的批复(甬银保监复〔2018〕22号)称,核准其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省级分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违反本法规定的,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除分别依照本法第一百六十条至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对该单位给予处罚外,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任职资格。

以下为原文:

关键词: 机构 财务 保险 任职 宁波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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