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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航空公司将于11月5日起恢复收取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
发布日期: 2021-11-02 10:47:16 来源: 昆明日报

11月1日,记者从祥鹏航空、瑞丽航空、东方航空、上海航空等航空公司了解到,上述航空公司将于11月5日(含出票日期)起,恢复收取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

相关公告显示,祥鹏航空、瑞丽航空、东方航空、上海航空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调整为,成人旅客800公里(含)以下航线每位旅客收取10元燃油附加费,800公里以上航线每位旅客收取20元燃油附加费。儿童、按民航局规定享受优惠的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实行减半收取,即800公里以下航段免收燃油附加费;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10元。按成人公布普通票价10%购票的婴儿旅客免收燃油附加费。

其中,瑞丽航空发布的《瑞丽航空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通知还明确,在11月4日(含)前销售的客票仍按原规定免收燃油附加费。11月4日(含)前销售的定期客票,变更到11月5日(含)以后的航班,如涉及换开客票燃油附加费不退不补,一律以原始出票日期的金额为准,重新填开客票需按原标准手工输入。

关键词: 国内航线 收取 旅客运输,航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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