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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后职工急着赶往未婚妻处 路遇交通事故后申报工伤认定遭拒
发布日期: 2022-07-25 13:56:58 来源: 中工网

下班后,职工急着赶往未婚妻处,哪知路上遇到交通事故,经交警处理,对方主责。职工要求用人单位申报工伤认定,单位却装聋作哑。最,职工郁先生十分郁闷。

郁先生说,他是一名外来务工者,在一家企业从事修理工作。未婚妻也到了上海,两人租房住在一起。半年多前,中班下班后,他急着赶去与未婚妻见面,半途中,被一辆运输车撞倒,造成骨折和脑震荡。经过治疗,病情稳定了,交通事故认定也出来了,对方主责。他要求用人单位申报工伤认定,但用人单位却装聋作哑,一会儿说,单位有宿舍他不住,出了交通事故与单位无关。一会儿又说,他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还申报工伤干啥?他说,用人单位对他要求申报工伤认定的事不理不睬,拖着不办,他该怎么办?

上海林峰律师事务所主任林峰律师说,职工上下班发生交通事故,能否认定为工伤,主要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林峰分析,就郁先生反映的情况看,他下班后直接去未婚妻与他合租的出租屋,很明显是在合理时间通过合理线路回经常居住地的出租屋,他还可以提供租房合同等,以证明他是承租人之一。至于未婚妻身份,应该是指已订立婚约或领取结婚证,而未举办婚礼的爱人。至于单位提供宿舍,职工没有居住,首先要看,用人单位是否规定职工必须居住在集体宿舍中?如果没有规定,职工自行在外租借房屋,属于合法行为。如果用人单位规定职工必须居住在集体宿舍,不得自行在外借房,这种规定并不合理。职工在八小时工作之外的业余时间内,有合法的自由行动、自行居处的权利,企业对职工的管理,必须依法有据,不能随意处置。

林峰最后表示,如果用人单位不给郁先生申报工伤认定,按规定,他本人可以自行申报。

关键词: 遇到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申报工伤 职工上下班发生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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