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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要求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防止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发布日期: 2022-07-01 17:46:25 来源: 太原日报

6月30日,市安委办消息,我市要求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防范和化解农村道路交通重大安全风险,防止农村地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今年5月下旬以来,我省多地相继发生涉及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其中多在农村地区。省政府安委办发出通知,要求不断夯实农村交通安全基础,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我市要求,各县(市、区)及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我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部署,以及国务院安委办、省政府安委办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要求,紧盯事故多发重点地区和重点路段,紧盯农用三轮车违法载人这个顽疾痼症,紧盯专项整治责任落实这个关键环节,细化完善各项工作措施,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治理轻型货车、农用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及无证无牌报废车辆非法载人和无证驾驶的问题,有效遏制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多发的势头。

我市要求,公安交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农用车辆违法载人专项整治措施,健全完善农村道路安全防控网络。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完善“村村通”公路建设的标志、标线、标牌等安保和防护设施,提高行车安全,提升农村公路的服务质量和标准。应急部门要发挥综合监管督促检查作用,协调配合公安交通等部门做好治理农用车辆违法载人的各项工作,严格安全责任问责,严肃查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农业农村、建筑施工、林业草原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严肃整治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活动中使用农用三轮车等便利交通工具违法载人行为。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婚丧嫁娶、赶集上会等群众出行进行严格管理,对发现有群众违法搭载农用车或面包车超员的要坚决制止,并上报当地公安机关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关键词: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防止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太原市要求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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